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按支计算。
销售商品和提供道服务从转数获得现金==。
营业收入+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不含坏账准备)+应收票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预付款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本期非现金资产债务偿还导致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金额减少-本期发生现金贴现-本期发生票据贴现利息(无追索权)+收到的计息票据利息(账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财务费用)+其他专项调整业务。
展开数据。
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期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
(2)本期收到的用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现金(包括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3)在此期间预先收到的货物和服务;
(4)收回上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5)本期销售退货支付的现金(从本项目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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