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源于1957年创建的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高层次、复合型药学人才培育基地。我院于1995年被批准设立了(药学)博士后流动站,2000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为培养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充分融合的复合型人才,2012年起教育部-中国工程院联合批准我院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4年起我院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我院拥有6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中心/技术服务平台、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心/技术服务平台,主办2本药学中文核心期刊和1本药学英文期刊,承担了一大批涵盖药学一级学科的科研项目,拥有充沛的科研资源,为药学学科研究生的培养创造了良好条件。教室、学术报告厅、图书资料室、文体活动室、餐厅等教学设施配备齐全,能够充分保障研究生课程教育与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有序开展。
我院师资队伍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研发经验丰富,导师队伍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药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人事部批准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各级新药评审专家和人才评审专家等百余名。我院在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药学(社会与管理药学方向)等学科招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目前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400余名(包括联合培养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我院2024年拟招收攻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5名(均为统考考生),招生人数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意: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院的一个专业。报考院系所填代码必须按我院《招生专业目录》中院系所名称前的代码填写(例如报考药物制剂,则填写002),考试科目代码一栏中专业课考试科目代码也请根据我院《招生专业目录》填写。报名时只填写报考院系所、专业,不填写导师姓名及研究方向。
4、考生应按我院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