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型及培养目标
招生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形式
各招生学科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类别
各招生学科均招收报考非定向和定向硕士研究生。
(一)非定向硕士生:入学前人事档案必须转入佳木斯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硕士生:人事档案不需转入佳木斯大学,在报考前需经用人单位同意,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一周内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注: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类别,一经确认,后期将无法更改。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178人(含全国统考、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推荐免试详见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章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不含推免计划)仅作参考,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黑龙江省相关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学历条件
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具备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成绩425分以上,此成绩单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可查,任何阶段发现造假,将取消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在读学校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
(三)前置学历及学位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包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