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速查招生计划 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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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23 16:09:26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新疆师范大学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第一批新设立的高校之一,沐浴着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春风,四十多年来始终与改革开放同成长、共命运,走出了一条快速发展的路子。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学校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学校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7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1个学科门类。学校有大学专任教师1084人,其中正高级184人,副高级325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39人,硕士研究生导师868人。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天山...人才2人、天池特聘教授14人、小组团援疆团队2个、柔性援疆专家人才3人、天山英才18人、天池英才60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4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13人。

学校注重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现有国家立项重点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优势学科振兴工程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特色学科创新工程建设学科3个;现有一流专业23个,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15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8个;现有一流课程30门,其中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26门;现有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6个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近年来,共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9项。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与国内高校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交流与合作,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湖南大学等双一流对口支援高校实现本科生、研究生的联合培养和干部教师的交流、进修、访学;与俄罗斯、日本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20多所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教师国(境)外进修、访学、学术交流已常态化。学校常年聘请外国专家任教,并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交流;学校在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建有3所孔子学院,先后荣获国家汉办授予的先进孔子学院称号。学校是教育部来华留学生教育示范基地中亚汉语推广基地、上海合作组织的中方项目院校。

学校紧紧围绕国家及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促进基础研究创新发展及其与应用研究的紧密融合,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学校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拥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民委新疆师范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自治区重点学科、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润疆研究院等25个自治区级科研平台。学校各级各类社科课题立项数均居全疆高校前列。学校教学型、专业型、研究型实验室齐备。学校现有《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及双语教育研究两种期刊,其中《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以国际视野、前沿聚焦、问题引领、综合赋能的办刊理念和担当,跻身国家五(全)核心社科学术期刊行列;期刊复合类影响因子,连续两年位列全国高校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报第一名。

一、招生人数和类别

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此简章公布的各学科专业及领域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含拟招收推免生计划数);2024年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将依据当年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生源情况、学科专业发展需要以及社会需求做适当调整。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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