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拟招生人数及招生专业
2024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89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5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9人(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系统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我校执行教育部相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领域)拟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详见《长春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4年入学前(具体日期为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当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当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