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法学院在职博士招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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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26 11:21:27

河南大学法学院源于1907年的河南法政学堂,开中原法学教育之先河。作为河南的一所重点高校,河南大学吸引了无数的年轻人报考该校。那么,河南大学法学院在职博士招生条件是什么?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为下列人员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2015年9月1日前毕业),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② 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至少一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③ 达到招生学科(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在大陆以外地区获得学位的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4.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作出书面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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