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可信度 在职研究生教育外部质量保障水平评估
水平评估也叫复查评估。通过了学位授权资格审核,只是说明该单位、专业或学科有资格授予博士或硕士学位,但是能否培养质量合格的在职研究生需要实践的检验。特别近年来学位授权审核的下放,省级学位委员会以及校级学位委员会有权批准学位的授予,每年所授予的在职研究生学位数量极大。在职研究生学位质量如何保证是一个亚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学位授予单位要采取各种措施保障所授予学位的质量,另一方面,国家也要从外部对在职研究生学位质量进行监督。
最早的如1985年对政治经济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通信与电子系统化学工程等二级学科进行评估,1987年开始开展的对一级学科—金属材料学科的评估等。199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争取用五、六年的时间对己有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科、专业检查一次,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进行评估。①1992年组织对物理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航空与宇宙技术三个一级学科的学位授权点评估,首次对不合格的9个硕士点做出限期整顿的处理;1995年组织对数学、化学、力学、电工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五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合格评估;1996年对1992年评估不合格的9个硕士点重新评估,首次撤销硕士点2个;01997年,结合新专业目录的实施,对全国前四批的1718个博士点和3814个硕士点进行了水平评估。
学位与在职研究生教育水平评估所依据的标准是《普通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评估暂行规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在职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及博士、硕士点合格评估评价表。主要指标有学术队伍、科学研究、培养在职研究生的物质条件、在职研究生培养情况、政治思想工作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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