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在职硕士新创立企业的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分析
新创立企业信用担保,是指政府批准设立的在职硕士新创立企业信用担保专门机构与债权人(银行与金融机构)约定,当被担保的新创立企业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主合同约定债务时,新创立企业信用担保专业机构承担约定的责任和履行债务的行为。它属于担保法规定的保证行为。
从国际先进经验看,在美国,由于拥有较为完善的信用担保制度,在职硕士新创立企业可以方便地从民间个人、资本市场、风险投资公司等多处获得资金。而我国目前的新创立企业则严重缺乏信贷支持辅助体系,包括**信贷组织、**风险补偿机制、财政利息补贴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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