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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制品和委托加工产品的区别 代制品和委托加工产品的区别在于

2022年11月24日 13:24:21未命名49

代制品和委托加工产品的区别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代制品是指定货单位提供原材料,由本企业制造完成,并经检验符合定货合同的要求,可以交付定货者的产品。本文考研集训营就和大家介绍与代制品和委托加工产品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代制品和委托加工产品的区别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

代制品是指定货单位提供原材料,由本企业制造完成,并经检验符合定货合同的要求,可以交付定货者的产品。工业企业为进行来料加工所发生的加工费用,要在基本生产或辅助生产帐户中核算,并计入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商品产值内。生产完成的代制品在产成品帐户中核算。

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成本差异 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 (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按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原材料 或库存商品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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