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上课方式 MPA行政法的教学方法及运用
毛泽东曾深刻地论述过任务(目标)与方法的关系。他说,“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这里讲的就是方法的重要性。因此,要实现MPA行政法教学的目标,还必须解决教学方法问题。所谓教学方法是教师和学生为了实现共同的教学目标,完成共同的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运用的方式与手段的总称。教学方法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两大方面,是教授方法与学习方法的统一。教学方法多种多样,科学、合理地选择和有效地运用教学方法至关重要。根据MPA行政法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的特点,MPA行政法宜采用课堂讲授、案例教学、课堂讨论、模拟实践、专题讲座等方法进行教学。
1.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是最主要的教学方式。教师应较为系统地向学生讲授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使学员对行政法有一个整体、全面的认识和了解。课堂讲授要求教师要科学地组织教学内容,要善于设问解疑,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和积极的思维活动。
2.案例教学
行政法应用性强,加之学员又具有相当的知识储备和实践经验,所以应当多运用案例或结合具体事例进行教学。“案例教学法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运用具体案例分析、说明行政法概念和原则;二是运用基本的行政法的概念和原则,解决具体案件,这也是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最终目的。”_ 教师在讲授某一原理、原则时,可选择国内外相应经典案例,特别是国内最新案例予以阐释,使学生能更好地领会、理解相应法律原理、原则。比如通过孙志刚案件及《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颁行,可以很好地阐述我国行政法的“法律保留原则” 以及“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采用案例教学,应把握好度,毕竟案例教学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讲案例首先可简要介绍案情,最好使用投影使学生能快速直观地看清楚,引导学生围绕焦点问题进行思考,既要给学生一定时间思考,但又不能占用太多时间,如果案例讲得太长太多必然会影响讲课的进度。因此,需要注意几点:第一,所讲案例必须精选。对于无关紧要的一些内容或过程可以省略,以节省时间。第二,案例要紧扣讲课内容。选用案例是为了帮助理解,说明问题,不能为讲案例而讲案例。第三,要把控好时间。对学生的讨论要进行掌控,突出主题,做到收放有度,适可而止。
3.课堂讨论
本课程虽以课堂讲授为主,但也应适当地组织课堂讨论。一般来说每个单元至少组织一次课堂讨论,讨论内容既可以是原理、原则,也可以是实际案例。讨论原理、原则时,应通过引用相应案例予以论证和阐释;讨论案例时,应引导学生总结、引伸出相应的原理、原则。例如在讲公务员的权利义务时,可以结合法制日报2002年刊载的案例——福建省长乐市财政局长王某锋玩忽职守案进行讨论,让学生了解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的法定义务,但是公务员如果执行了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则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通过该案例讨论,应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懂得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应赔偿的法律道理。
4.模拟实践
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可组织一两次模拟法庭审理与辩论,由学生分别模拟法官、当事人、律师等,扮演实际案件或自编案件中的不同角色,依行政诉讼程序展开法庭审理与辩论,提高学生运用课程所学知识、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专题讲座
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应聘请立法、执法、司法等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为学生开设专题讲座,讲授我国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的实际运作情况,以增进学生对中国国情的了解,增强对法治实践的认识。
MPA行政法的教学方法虽然较多,但彼此之间并非完全割裂和没有关联,在具体教学中有时需要对多种教学方法进行优化组合,综合运用。另外,在运用各种教学方法的过程中,必须要关注学生的参与性,要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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