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审计中哪些是必须书面沟通的
(1)对于审计准则要求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形式与治理层沟通。
(2)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治理层通报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3)除上述事项外,对于其他事项,注册会计师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沟通。书面沟通可能包括向治理层提供审计业务约定书。
(4)沟通形式的影响因素(除特定事项的重要程度外):
①对该事项的讨论是否将包含在审计报告中。例如,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时,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有必要就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的事项进行书面沟通。
②特定事项是否已经得到满意的解决。
③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对某些特定事项的沟通必须采用书面、正式形式,应当从其规定。
④管理层是否已事先就该事项进行沟通。
⑤被审计单位的规模、经营结构、控制环境和法律结构。
⑥在特殊目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是否还审计被审计单位的通用目的财务报表。
⑦治理层的期望,包括与注册会计师定期会谈或沟通的安排。
⑧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持续接触和对话的次数。
⑨治理机构的成员是否发生了重大变化。
资料扩展:
书面沟通是公共关系的工作途径之一,用书面媒介的形式与公众交流信息,沟通情况,主要用于内部公众之间的沟通,其形式有内部报刊、信件、公告板、标语和各种辅助出版物。内部报刊的形式有普通报纸式、杂志式和文件式,发行方式有赠阅和销售两种。信件也是书面沟通的一种方式。信件有组织信件和私人信件两种。此外还有辅助出版物,如时事通讯、各种手册说明和有关的书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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