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未命名 > 正文内容

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

2022年11月27日 12:41:50未命名97

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一样。即:当期增加的投资性房地产(建筑物)当期不提折旧,当期减少的投资性房地产(建筑物)当期照提折旧;当期增加的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当期即开始摊销,当期减少的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当期停止摊销。

计提折旧或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计提减值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前提条件:

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资料扩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房地产买卖的差价),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以下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属于正常经营性活动,形成的租金收入或转让增值收益确认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但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是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除标明原创以外的内容,其他源于网络,请以官方为准。如有侵权:yimgjqzd@qq.com 或者 点击提交 】第一时间进行删除!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