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政府补贴会计处理 疫情政府补贴会计处理办法
1、疫情期间企业收到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贴
2、结转补贴收入时: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贴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
疫情期间企业收到政府补贴,再结转时,应当通过“递延收益”科目以及“营业外收入”科目等相关二级科目进行核算。其中,“递延收益”科目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是企业单位暂时未确认的收益。
除标明原创以外的内容,其他源于网络,请以官方为准。如有侵权:yimgjqzd@qq.com 或者【 点击提交 】第一时间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