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不能兼任的4个岗位工作有哪些原因 出纳不能兼任的4个岗位工作有哪些
出纳不能兼任的4个岗位工作有哪些,出纳人员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根据《会计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出纳并非所有账目都不能登记,除特种日记账必须由出纳登记外,出纳还可以登记固定资产卡片等财产物资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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