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未命名 > 正文内容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合伙协议的规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协议

2022年11月27日 13:13:37未命名38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企业名称

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解释】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人

合伙人至少为2人以上,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数的最高限额,《合伙企业法》未作规定。

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资料扩展:

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

根据200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除标明原创以外的内容,其他源于网络,请以官方为准。如有侵权:yimgjqzd@qq.com 或者 点击提交 】第一时间进行删除!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