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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教务系统http://210.45.211.100/jwweb/

2024年04月12日 16:44:01百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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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http://www.xuecan.net/wenku/11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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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新生应持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按学院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http://www.17xuexiba.com/jwc/24126.html

第二条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说明理由并提交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假期一般不超过2周;未请假、请假未准或逾期2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事由之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 学院在新生报到之日起3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正式学籍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发放学生证;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即取消其学籍且不予退费;对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教务系统http://210.45.211.100/jwweb/

第四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由本人申请,所在系和教务处签署意见,经分管院长批准后准许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应在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返家治疗,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医疗费用等均由学生自理,不享受本校在籍学生待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大学教务处http://www.17xuexiba.com/j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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